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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彰化文創精品認證徵選簡章】

2025.12.04

2026彰化文創精品認證徵選簡章

 

壹、 辦理目的

近年來各式產業逐漸重視設計、美感包裝、體驗服務、自創品牌、網路行銷、故事行銷、價值說明等品牌形象經營,彰化縣不僅擁有豐富的文化底蘊與歷史,更有別具特色的傳統工藝及歲時節慶,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充足的養分,透過「彰化文創精品認證」,支持商業與在地的連結,提升彰化文創品牌價值與競爭力,打造彰化城市品牌形象。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執行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參、 報名資格

一、報名條件:依法於彰化縣內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與個人工作室,且已依法申請相關許可上市販售,並已小量或大量生產之文化創意商品,均可申請。

二、產品範圍:產品須為正式上市、可複製生產,或具備基本包裝者,展現完整可直接銷售之產品。為拓展彰化縣文化創意商品產值並增加市場能見度,產品須具備一定的量產能力。

三、報名種類:

(一)文創精品類:以具收藏價值為導向,著重於精品的文化深度與藝術表現,強調原創設計與精緻手工製作,展現地域特色及創作者個人風格與文化詮釋力,兼具觀賞與收藏價值,體現地方文化精神與當代美學。
 

(二)文創商品類:以量產化為目標,兼顧創意設計與市場實用性,強調地方文化元素的再詮釋與生活化應用。產品可包含創意設計商品、文創周邊、跨產業合作開發品等,透過文化創意轉化,提供具有辨識度與文化特色的生活商品。
 

(三)視覺及包裝設計類:以品牌識別與文化美學為核心,結合地方故事、產業形象與創意設計,透過包裝視覺傳遞產品價值與文化意涵。可涵蓋產品外包裝、品牌識別設計、視覺形象延伸等內容,展現設計整合能力與文化美感,提升整體品牌質感與市場競爭力。
 

肆、 報名方式

活動分兩階段報名,第一階段採線上報名,到線上表單填寫並上傳資料,報名件數不限,第二階段採實體報名,初審入圍者可進入第二階段,須繳交一份完整之實體產品。
 

一、第一階段:網路填表

(一)報名流程:於期限內至線上報名系統(網址)填寫聯絡資訊,並填妥報名表產品資料表保證及授權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照片其他參考文件(無則免)等後上傳送件,主辦單位收件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報名完成,請務必填寫正確報名與聯繫資料,並提供清晰圖示或照片。

(二)每單位報名件數不限,一項產品填表一份。

(設計風格相近之產品請自行評估是否提報為系列產品,系列產品僅需填表一份。)

(三)照片圖檔格式:產品圖檔解析度300 DPI以上。

(四)報名資料如有缺件,請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補齊,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61312359
 

二、第二階段:實體送件

(一)報名流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實體產品一式或系列產品各一式至本府彰化味文創精品認證小組,包裹外請貼上【附件1】以利認證小組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將喪失參與資格(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送至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

(二)實體要件:為完整、可直接銷售的產品一份(農漁生鮮產品不宜),若為食品,僅需食品外包裝,如密封袋、包裝盒、提袋等,不含內容物。

(三)參與複審寄送產品,如寄件過程中發生遺失、整體結構或包裝不良損壞等,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送件時間:初審結果公布日起至2026年3月61700止。

 

伍、 初審及複審認證標準

    活動分兩階段審核,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核,由主辦單位就報名者所填寫提交之各項書表進行資格審核;第二階段複審採實體審核,由主辦單位就初審入圍者投件之實體產品一式進行評核,初審入圍者若投件的實體產品非初審提供的產品資料,將不進行評核。

一、初審
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核,將由專業人士與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核小組,針對報名者填寫資料之完整性、豐富度及相關照片等進行書面審核,通過書面審核成為初審入圍者,將以函文及Email通知,並公布於本府、本局網站與本活動臉書粉絲專頁。

二、複審
第二階段採實體評核,針對初審入圍者提供之實體產品及初審所提交之書面資料(食品之內容物將依初審照片資料為準),邀請專業人士與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核小組進行評核,將針對產品之視覺美感、文化元素、創意發想、發展潛力等進行整體性全面審核,審查標準達80分(含)以上通過認證,將徵選出10至15件產品(視件數與審核結果調整),頒發彰化味認證標章與證書。評分標準如下:
 

(一)文創精品類:

項目配分內容
文化與工藝價值30%

作品能展現地方文化意象、傳統工藝技術或文化故事,具文化深度與傳承意涵。

創意與設計表現30%

構思具創新性,能將傳統技藝結合現代設計語彙,展現新穎美感與當代風格。

實用性與生活結合度20%

商品能回應現代生活需求,兼具實用功能與生活美感,融入日常使用情境。

市場價值20%

具永續製作理念(如環保材料、減碳製程等),並兼具市場發展性與品牌延續性。

合計100%
 

(二)文創商品類:

項目配分內容
視覺美感30%
・產品整體的創意構想與獨創性
・產品整體造型、作品美觀質感
文化元素30%

・產品具備彰化在地故事性
・產品具備或代表彰化地方特色精神象徵

創意發想20%

・產品的創意設計與獨特構想
・產品具備設計與製作者的精神融入

發展潛力20%

・產品量產的可行性、市場接受度
・產品具備異業合作的潛力

合計100%

 

(三)視覺及包裝設計類:

項目配分內容
整體設計美感30%
・包裝準確傳遞具品牌意象與專屬性
・包裝呈現對標的物質感有顯著的加分效果

文化意涵與主題表現

30%

・包裝與彰化獨有的特色連結與故事性
・包裝切合本身主題

創意及功能性20%

・包裝的創意巧思與獨創性
・包裝的結構與材質具備保護性

市場價值20%

・包裝具備發展潛力及量產量能,符合市場需求
・包裝達到減量(Reduce)、易重複利用(Reuse)、易回收再生(Recycle)與可降解腐化(Degradation)

合計100%
 

陸、 活動期程

項目時間說明
初審收件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線上填寫表單,上傳報名表等。

初審結果公告

2026年2月13日前。

函文及Email 通知,並公布於本府、本局網站與本活動臉書粉絲專頁。

複審收件初審結果公布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

掛號郵寄或親送完整實體產品1 式。

複審結果公告

預計於2026年3月20日前。

公告通過認證名單於本府、本局網站與本活動臉書粉絲專頁。

授證典禮預計於2026年4月下旬前,另行通知。

由主辦單位邀請獲認證者參加授證典禮,頒發認證證書與標章。

上述時間為暫定,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以最新公布時間為準。
 

柒、 頒發認證與獎勵推廣措施

經授權為彰化文創精品認證之產品優先參與本府行銷推廣活動,共同形塑城市品牌提升文創產品知名度。

一、將優先參與本府活動進行展售與推廣。

二、將優先邀請參與本府辦理之國內外大型展覽。

三、將協助於「改造彰化 創意領航」Facebook粉絲專頁及IG宣傳。

四、將刊登於彰化文創網頁。

五、將推薦相關電子通路、各產業據點及實體據點展示或銷售。

六、將依意願優先輔導申請彰化縣115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等相關創新輔導專案,協助爭取各項政府資源運用措施之資訊。

 

捌、 標章使用規範

一、凡申請認證之產品及所附資料,若有標示不實或侵犯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本府將撤銷其認證資格。

二、本標章證書及標章不得出借、租、售、轉移他人使用或任何不當使用,經本府查獲者,廢止其證書及終止標章使用。

三、本標章由本府提供,並僅限於張貼於認證之產品或包裝,違反此規定如經查證屬實,廢止其證書及終止標章使用。

四、未依本簡章規定取得認證、經廢止認證者,不得擅自使用標章,違者依相關法規辦理。

五、為保護消費者與製作者的權益,依商品標示法第6條規定,申請本標章使用者,需標明販售者或製作者或負責公司之資訊。

六、本府認證之標章,為推廣彰化味文創產品使用,因此本標章不保障申請者的智慧財產權、商標、設計師資格認證等權益。

七、若本府認證標章之產品,申請者使用產生任何損失等情況,本府不負賠償責任。
 

玖、 2026 彰化文創精品認證小組聯絡方式

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吳小姐

0938-522636(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8:00)

E-mail:changhuacd@gmail.com
 

二、彰化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陳小姐

04-7250057 分機1860
 

三、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E-mail:trachen@mail.bocach.gov.tw
 

壹拾、 其他注意事項

一、頒發認證過程將全程錄影,主辦單位有公開播放之權利。

二、凡參加認證之業者(廠商)即視為同意本認證簡章的各項規定及內容。

三、產品提出認證申請時,如多件產品風格相同,則限以同一系列報名。

四、產品整體結構與包裝不良,容易破損、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以及不堪搬運移動者,請勿參加。

五、認證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頂用他人名義參賽,且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他人檢舉並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報名資格,若獲認證,將取消認證資格並追回認證標章與獎狀。

六、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對此次徵選活動所有文件、內容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權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七、相關異動,將公布於本府、本局網站與臉書粉專,恕不另行通知。

複審繳交實體一式可於授證典禮結束後一個月內親自領回,將於初審結果公告Email通知時確認是否親領回,若無需領回,將由本府自行處理。

八、相關聯絡資訊:

(一) 彰化縣文化局網站 (另開新視窗)

(二) 彰化縣文化局臉書(另開新視窗)

(三) 彰化文創網站(另開新視窗)

(四) 活動臉書「改造彰化 創意領航」(另開新視窗)

(五) 活動IG「changhuaway」(另開新視窗)